苍南新闻网5月8日消息:为确保灾时避灾群众生命安全和避灾场所灾时功能的发挥,县减灾委近日组织县民政、住建、国土、水利等部门,联合对全县93所拟定当地避灾场所进行实地逐幢勘查和安全性能认定。
认定结果显示,金乡镇新兴村避灾点(新兴村办公楼)、龙港镇舥艚社区第一避灾中心(龙港第14中学致远楼)和龙港镇舥艚社区第二避灾中心(舥艚第一小学D幢)等3所避灾场所认定为合格,可作避灾场所使用,使用年限至2017年4月。桥墩镇仙堂村避灾点等38所避灾场所须由县政府再行委托专业机构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村镇避灾场所技术规程》对其进行安全评估鉴定,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作避灾场所使用。藻溪镇盛陶村等52个避灾场所认定为不合格,不作避灾场所使用。(通讯员 吴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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