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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来香烟低价卖 销赃收赃均被抓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3日消息:盗贼送“货”上门,购买价格又自己说了算。为了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温州鹿城某烟酒行老板陈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又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向嫌疑人购买了70多条香烟。4月2日,陈某被我县警方查获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赃19400元,警方依法对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价格你说算,回收了就行。”两毛头小伙子把摩托车上一个大箱子搬进陈某店里,还招呼陈某过来“看货”。陈某凑上前一看,这箱子装着竟然各种品牌的香烟,有整条的,也有散装的。这是去年11月份初,陈某第一次从嫌疑人手中购赃。陈某说,当时箱子装着有50多条香烟,还有一些散装烟,他总共花了7000元予以购赃。这其中,软硬盒“阳光利群”购赃价格200元一条(市场价格分别为300元、400元)、“玉溪”110元一条(市场价格190元)、“天子”100元一条(市场价格260元)……

据陈某交代,他经常有回收烟酒的,但这次过来推销烟的竟然是未成年男孩子,年纪不大,香烟数量又这么多,知道对方是偷盗而来的。由于两男孩不懂香烟价格,回收价格由陈某说了算。陈某就故意压低价格,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了赃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今年1月底,陈某又以低价从这伙嫌疑人手里购进20多条香烟。直至4月1日下午,当侦查人员找上门来时,陈某才知道东窗事发,反悔不该贪财犯下罪行。原来,龙港警方于近日成功摧毁一个以聂某、汪某等为首撬盗小店犯罪团伙,循线追踪查获陈某。据悉,这伙犯罪团伙人员在5人以上,都是随父母在我县务工的外省籍人员,年纪都在16岁上下,辍学后混迹网吧,时分时合,干起了偷盗犯罪勾当。(通讯员 薛建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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