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落实“河道警长制”
为水环境综合治理保驾护航苍南新闻网3月17日消息:自浙江省大力实施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主要内容的“五水共治”行动以来,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出台《苍南县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河道警长制”的实施办法》。
所谓“河道警长制”, 是公安机关为服务“五水共治”行动而量身定制的,是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机制。具体说就是将河道划分责任区域,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13个辖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分别担当全县82条河道治理治安责任人,实行“‘河道警长’为第一责任人,治安、派出所长、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的联动问责制,充分发挥公安的独特优势,切实为水环境综合治理保驾护航。
据悉,“河道警长” 的职能就是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或责任单位处理;开展治安巡查,做好涉水纠纷、隐患排查研判工作,及时向职能部门通报涉水矛盾纠纷,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查处向河流、水道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以及盗窃破坏治污、排水、供水设备等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在涉水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为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确保服务发展“叫得响、用得上、能保障”。(通讯员 缪正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