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出台通知 失信被执行人将受信用惩戒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2月20日消息:近日,县法院与县资管办联合出台《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招标投标信用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建立信用惩戒机制。
据悉,对失信被执行人建立信用惩戒,适用于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和海域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投标人包括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乙级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产权出让活动中参加竞买的人。如果投标人是温州市域外的,被人举报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当地法院纳入招投标限制的,只要举报人能提供证据或者通过人民法院能够查证属实的,同样适用该惩戒机制。(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