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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绿标”车辆进入限行区域被劝离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19日消息:近日,我县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违法行为,共有15名驾驶员因无“绿标”受到了警告和劝离。

去年9月10日,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县城玉苍路(从站前大道路口至公园路口路段)每天9:00—17:00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进行区域限行。今后,我县将继续把高污染黄标车等限行措施纳入日常监管范畴, 并且将根据我县的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逐步扩大限行的区域范围和时段。(通讯员 林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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