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每年安排1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
苍南新闻网1月15日消息:为提高我县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支撑与引领,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导向作用,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日前印发的《苍南县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引导资金的支持内容、对象、范围、方式、资助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与文化创意结合、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网上技术市场、科技创新先进评选、科技创新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其中针对企业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将按合作经费的15%给予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园(农业高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按园区等级进行专项奖补,最高额度100万元。为鼓励非公组织、企业参与孵化器建设,将设立科技孵化企业种子资金,鼓励引导在孵企业发展壮大。按孵化器等级进行专项奖补,最高额度100万元。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视被认定研发机构的级别进行专项奖补,最高额度50万元。视科技中介机构为本县企业代理申请专利数量进行奖补。
此外,针对小微和其它创新(科技)型企业按其科技项目将以贷款利息总额的50%、40%进行科技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对利息总额的50%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按保费的30%进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企业当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档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另悉,我县还将进行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特色农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创新人物、突出贡献科技特派员评选,最高奖项10万元。(记者 王姿 通讯员 陈圣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