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纸钱毁林百亩 八旬老汉获刑八月缓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2月29日消息:近日,我县一八旬老汉缪某因扫墓烧纸钱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县法院以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缪某,今年八十四岁,他是我县法院被告人席上出现的最年长者。当他颤颤巍巍地出现在法庭时,人们很难把他和犯罪联系在一起,但他的的确确被指控犯罪。今年3月5日,缪某来到灵溪镇凤池社区大埔村五亩垅水库一墓地扫墓,因点燃蜡烛烧纸钱时不慎引起火灾。当时天干物燥,火势很快蔓延开来,一直烧到了平阳县水头镇。经县森林案件现场(实物)鉴定小组鉴定,该火灾致过火有林地面积达7.32公顷(约合109.8亩)。案发后,缪某与平阳县水头镇新溪村的被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4月16日,缪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缪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二公顷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其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有自首情节,民事部分已作出赔偿,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吴春雪 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