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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单位联合印发惩戒通知

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4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2月24日消息:我县在招投标中继实行“曾受行贿犯罪处罚的取消中标资格”制度后,又实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制度。近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招标投标信用惩戒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和海域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凡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等,不论温州市域内或市域外,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招标投标信用惩戒机制,一经查实,限制其进入招投标程序。这是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构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又一创新举措。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将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定期公布。

据悉,2010年5月,为了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曾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各类招投标工作的必经程序,由检察机关预防犯罪部门负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单位(或个人)的中标资格。(通讯员 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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