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26年坚持申请较大的市 三位见证者细述历程

瞿桂仁

项剑萍

王小同
温州网讯 “较大的市”,是一个温州人苦苦呼唤了26年的梦,是一条温州人走了26年的“愚公之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章节中提到“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
温州人多年的坚守终于有了希望。
在这背后,有很多人,他们的故事一直和温州的“申大”之路连在一起。
那时谁也不了解流程 我曾直奔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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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桂仁,温州市法制局原局长
【1987年,是一个重要的时刻,那一年,温州首次申报“较大的市”。
时光倒流,温州市第一任法制局局长瞿桂仁就站在了当时这个历史节点。现年已是80多岁高龄的他是最初、也是全程参与温州“较大的市”申报工作的人物之一,老人回忆说,26年前他首次接触“较大的市”的概念,但没想到就是这四个字,深深渗透进了此后他的生活。】
记者:26年前,是什么原因促使温州走上申报“较大的市”这条路?
瞿桂仁:改革开放后,温州在金融改革、个人开办钱庄、挂户经营等方面都有了一些独到的探索。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温州只可以出台一些内部的经济规范性的东西,不准也没有权力自己制定法规。
举例来说,严格上讲温州是第一个起草私营企业管理条例的城市,但因为市人大没有立法权,就没有立法。后来,媒体就曾报道说某市出台了第一个私营企业管理条例,因为该市拥有立法权。
正因为有深化改革发展的需要,当时的温州市市长卢声亮就提出了要申报“较大的市”,核心就是“地方法规立法权”。
记者:那是温州的首次申报,当时准备得怎样?
瞿桂仁:那时我们谁也不了解整个申报的流程,我更是首次接触到“较大的市”的概念,但因为是法制局的负责人,所以我很唐突地直接北上国务院,直到有人告诉我,要先报到省政府,再由省政府向国务院法制办打报告提请批准温州为“较大的市”,这才帮我们理清了思路。
记者:我听说当年为了“申大”,你跑得很辛苦,还去“请”了不少法制办领导来温州考察?
瞿桂仁:是的,当年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去宁波考察,我甚至特意去宁波把他们接到温州,当时局里没有像样的车子,就去借了一辆很少见的“子弹头”,安排了警车开道,这种场面规格很高。随后还有国务院法制办的几任领导都先后被“请”来温州,考察完后,他们都对我们说希望很大,但因为种种原因,直到我从法制局局长的位子上退下来,还是没有盼到“较大的市”的批复。
记者:这么多年“申大”的路一直走得不顺,哪一次让您感到最沮丧?
瞿桂仁:温州这么多年来一路坚持,真的很不容易。我曾经听宁波法制局的领导讲过这样一件事,当年宁波获批“较大的市”时,连宁波市法制局内部人都不知道,而是因为船王包玉刚到宁波投资的缘故。这位领导还曾笑着对我说:你们为“较大的市”跑得那么辛苦,我们自己连审批的详情都不知道。
记者:我看到您桌上的这些书和报纸,即使从岗位上退下来了,您的心还在“申大”的路上吧?
瞿桂仁:我一直在期盼有好消息。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给我们开了一个口,我相信,现在就是申请最好的时机,只要我们继续努力,我相信这个好消息会很快到来。
连续十年提交建议
曾生气沮丧但从没气馁
人物名片
项剑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年间,项剑萍每年均领衔提出“较大的市”的建议。她是温州对“较大的市”提得最多的人。】
记者:现在还记得当年在北京提“较大的市”的情况吗?
项剑萍:记得。那十年每年在京期间,我们这几个温州的人大代表无论大会小会,逢会必提“较大的市”,接受记者采访,谈的也是这个话题,晚上还要去各个代表的房间敲门,让他们为我们的议案签名附议,因为议案需要30个代表的附议才能提交大会议案组。我们就是要“发声”让大家都知道,温州需要成为“较大的市”,温州有这个决心和实力。
为了拿下“较大的市”,温州的历任市领导都很努力。2004年两会期间,当时的市长刘奇就曾和我们改变了申报策略:不再局限于提交列温州为“较大的市”的议案,更重要的是跳出地方本位,先由他建议国务院启动全局性的“较大的市”审批工作,再由我领衔提出温州已具备“较大的市”的建议。
在第十届人大期间,当时的市委书记李强都和我们一起斟酌建议的文稿,非常仔细和谨慎。
记者:十年来每年都提,我很想知道每年收到答复时,您是怎样的心情?
项剑萍:那十年正处于温州申请“较大的市”征途的“谷底”,石头拼命扔进水里,却没有泛起任何涟漪。每次都铩羽而归,代表们的积极性也在这等待中倦怠不少。
我记得2004年八九月份的时候,突然接到国务院法制办的一个电话:你的建议办好了。当时,我高兴极了——有戏了,要批下来了!接到邮寄过来的答复,我更是激动得不敢拆,但拆开后我生气了:所说的办好的结果,是把对当时所有签名支持温州申报较大市的代表答复邮寄过来让我转交而已。后来每年提每年收到答复,不拆信我都知道里面的内容。
记者:每次都铩羽而归,就没气馁过吗?
项剑萍:有过沮丧,但真的从没气馁过,这一点连其他地方的人大代表都佩服我们的“愚公精神”,以致于后来同组的一位衢州老代表每年看到我们就主动来打招呼,“我们又碰面啦,又要提‘较大的市’吧,来来,我给你们签字”。
记者:对于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透露出的信息,您觉得温州的“申大”之路是否会出现转机?
项剑萍:温州是一座独具创新精神的城市,如果不赋予这座城市一定的地方法规立法权限,无疑会挫伤这座城市的创新精神。温州一直有“较大的市”的情结,你看报纸,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只有温州本地媒体会把这样的内容拉出来做标题。
十年来,我最大的感受便是,争取“较大的市”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地利”是政府努力,“人和”是人大代表团结,现在“天时”也来了,我真心建议市政府组建一个强有力的班子,同时借助人大代表的力量,抓住这个好时机为温州拿下“较大的市”。
“接棒”是一种共识
大家都自觉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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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同,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王小同桌上,有一叠文件整齐地摆放着,那是他五年来关于要求批准温州为“较大的市”的建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小同从项剑萍手中接过了领衔提交议案的“使命”。】
记者:当初从项剑萍主任手中接过领衔提交议案的“使命”,她有嘱托吗?
王小同:在人大代表里面,没有任何人提过要“接棒”,这就像是一个共识,大家都自觉去履行,并把它当成温州代表每年参加全国两会的首要大事。像每年在两会前召开讨论会,基本上要问两个问题,今年提吗?答案肯定是提,然后大家就讨论怎么提。
记者:“较大的市”核心在于地方立法权,温州近年在法制建设上是不是也有了很大进展?
王小同:自1987年成立温州市政府法制机构以来,26年温州法制机构在不断壮大,从当年的法制处到法制局,再到如今的法制办,编制也从以前的3人到现在的20人,其中法律专业人员18人,而且公安、卫生、工商等30多个有关部门都设立了法制处,各个县(市、区)也建立了法制办公室,可以说温州现在的法制力量能够胜任立法工作。
记者:拿下“较大的市”,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好处,对温州意味着什么?
王小同:“较大的市”是温州实质性需要,它的地位对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有了“地方立法权”后,我们能更及时地制定适应本地的政策,也更自主,有利于促进温州模式加快发展,像是社会力量的教育机构产权、行业协会的职能都需要地方立法权予以解决。可以说,温州拿下“较大的市”不仅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很好的样本,也为中国法制政府建设做出了自己的一份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