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矾山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17日消息:近日,一场特别的庭审在矾山镇杨子山村一户老旧的农家紧张进行着,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郑某因事故造成肢体残疾,瘫痪在床,为了便于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矾山法庭审判人员不顾山路崎岖,将法庭临时设在他家中,依法审理了这一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此举获得了双方当事人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郑某原先在孙某承包的矿区务工。2011年7月12日,在一次下井作业过程中,因为炸药使用不慎,被炸伤,造成了壹级肢体残疾的严重后果,郑某除了头部以外的其他身体部位几乎全部失去知觉而不能动弹。

今年10月9日,郑某和孙某在矾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之后,双方当事人向矾山法庭申请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考虑到郑某的身体状况,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当即决定上门办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在郑某的床榻前完成,最终法庭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有效,郑某获赔70万元。

近年来,矾山法庭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延伸审判职能,向辖区群众发放了大量的便民联系卡方便其咨询联系;推行“节假日法庭”、“周末法庭”、“网络法庭”等便民法庭照顾外地当事人参加庭审;专门成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合议庭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实行“上门服务”照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等,这一系列 “利民、便民、惠民”新举措,有效的解决了山区群众的矛盾纠纷,大大提升了法庭司法为民的形象。(通讯员 苍轩 池长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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