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许可证骗取油补 赤溪“油老鼠”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7日消息:伙同他人受让18本小型渔船临时捕捞许可证,骗取渔船用油补贴20余万元。昨日,赤溪一“油老鼠”金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
2006年开始,国家财政对下海捕捞作业的小型渔船实行用油补贴,发放对象为苍南县登记在册、证件齐全,通过年检的渔船,并规定有证无船不享受补贴。
2006年至2007年期间,为了骗取国家对渔船的用油补贴,金某伙同方某和林某(均已判刑)向他人受让冒用渔民身份办理的18本小型渔船临时捕捞许可证,采用借用他人船只喷涂虚假船号等欺诈方法,通过船只年检。2006年,方某向中墩乡政府骗领123820元渔船用油补贴;2007年,金某、方某向中墩乡政府骗领97912.16元渔船用油补贴。2012年10月,金某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并退出赃款2.7万元。
县检察院起诉书指出,金某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少小 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