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肃查处两起村级组织换届违法违纪行为
苍南新闻网10月29日消息:近日,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肃查处并相继通报了两起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违法违纪案件。自上个月县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发生了一起张贴大字报侮辱他人扰乱选举秩序的案件,一起发放中华烟的贿选案。
2起案件敲响警钟。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申,各地各单位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放过一个案件,绝不放过一个违法违纪人员,坚持狠打重点,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顺利完成。
龙港镇吴兰楼村破坏选举秩序案件
2013年10月1日凌晨1时许,龙港镇吴兰楼村章某为泄私愤,扰乱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秩序,在村委会办公楼、村小店、村公路电线杆等八处公共场所张贴标题为“丑恶的村支书”的大字报,公然侮辱村书记及其母亲、村委会主任和村民吴某等,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秩序造成了破坏。2013年10月1日,龙港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立案调查,于10月9日,在龙港镇吴兰楼村强制传唤了正在务农的章某。章某对在吴兰楼村张贴大字报侮辱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部门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龙港镇东河村贿选案件
2013年9月18日,龙港镇东河村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4名,李某塔、吴某靠和章某当选村支部委员。选举结果产生后,群众举报该村党员吴某靠、章某等有贿选行为。接到举报后,县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从快从严查处。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经查实:9月17日下午,李某塔的父亲李某炼为了李某塔能够当选村党支部委员,通过送给东河村17名党员每人2包中华香烟的形式为李某塔拉取选票;9月17日下午,吴某靠的父亲吴某暖(非中共党员)为了吴某靠能够当选村党支部委员,通过送给东河村14名党员每人1至2包中华香烟的形式为吴某靠拉取选票;9月16日下午,章某的父亲章某胜(非中共党员)为了章某能够当选村党支部委员,通过送给东河村12名党员每人1至2包中华香烟的形式为章某拉取选票。李某塔、吴某靠、章某得知各自的父亲通过送香烟的形式为自己拉票,却未及时有效予以制止,妨害了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42条之规定,县纪委决定给予李某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某塔、吴某靠和章某党内警告处分;宣布李某塔、吴某靠和章某本届当选无效;对接受贿选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吴某暖和章某胜,给予批评教育。
针对上述两起案件,苍南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求,对违法违纪案件要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毫不手软、决不姑息,切实维护选举秩序。特别是要加大对贿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经查核属实的贿选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违犯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同时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投票选举前查实贿选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本届当选无效。参与、帮助他人贿选的,比照为自己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接受贿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违犯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同时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通讯员 刘纪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