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采取三项举措完善国企监管体制
苍南新闻网10月28日消息:日前,笔者从县国资办获悉,我县将对国有企业监管体制进行完善,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
按照《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通知》规定,此次监管体制改革的重点包括进一步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将原“4+2”模式调整为“2+2”模式,即将4家投融资平台集团公司进一步优化组合为2家集团公司,2家经营性集团公司保持不变。同时将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更名为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社会公共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进一步调整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体制,理顺与指挥部的关系,在实行“统一监管、委托管理”模式前提下,进一步调整、理顺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对应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体制。平台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由指挥部负责,县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进行监管。
国资办还将进一步梳理尚未划归管理企业,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结合我县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围绕集中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目标,按照统一监管、统一授权、统一制度的原则,进一步拓宽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范围,对尚未划归监管的10家企业采取“统一监管、委托管理”模式,进行分批划归县国资办监管。(通讯员 倪志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