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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明创建提升对外形象 我县要求切实抓好迎检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0月23日消息:根据温州市委关于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要求,市文明办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对各县(市、区)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年终市对县考绩结果。县委、县政府要求,灵溪镇、住建局、教育局、商务局、旅游局、交警大队等单位要迅速行动,对照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规定,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我县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据悉,此次测评共设置3个测评类别,分别是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总分为1000分,其中公共环境600分、公共秩序240分、公共关系160分。主要对我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主干道、非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商业大街、主要公园、大型广场、绿地、长途汽车客运站、道德讲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社区、大型商场、星级以上宾馆、建筑工地、主要河道、中学、小学、幼儿园等19个项目进行实地测评。

在公共环境方面,主要是主要道路、商业大街、公园、广场、绿地、中小学校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公共设施完整,无乱堆乱放、乱涂乱画、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整洁有序,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居民小区环境干净整洁,防盗、消防设施齐全,小区内道路、绿地设有文明提示,无违章建筑、乱涂乱画行为;餐饮店、宾馆酒店等场所有禁烟标志,有无障碍通行设施,有投诉处理机制,无消防安全隐患;网吧严格执行上网消费实名登记制度,设置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标志,证照齐全;建筑工地做到文明施工,没有扰民现象;河道两岸无垃圾堆积,水面无漂浮物,水质良好。

在公共秩序方面,做到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人、车各行其道,无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现象;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学时段,有公安民警或者协警执勤,有专人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

在公共关系方面,窗口行业单位设置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提供服务程序和所需资料说明书,设有意见箱;政府机关实行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工作受理及时,限时办结,无庸懒散等不正之风,无吃拿卡要现象,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我县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确保我县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圆满完成。(通讯员 周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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