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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不是“化外之民”(今日谈)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刘祥平

“人人都是麦克风,个个都是新华社”。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其信息量大、更新速度快、辐射面广的特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有一些不良网民给人带来许多混杂其中的极个别不良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有的甚至已经影响到国家形象。

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高速发展,论坛、博客、微博客等各类网络应用形态层出不穷,据统计到2013年,中国手机网民将会达到7.21亿。发展是这样快,上网是这样简单,再加上网络的虚拟和匿名,以致许多人“不假思索”就参与其中。应当意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更不是“化外之民”。一方面网民要知道自己的责任与自觉,要知道网上的言行也会有意无意触犯法律。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网络传播行为的法律规范,通过建立、健全网络传播法律法规,依法教化、严惩不良网民。

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世界,网民一定要善用网络这个“麦克风”,只要触犯法律,都不可能永远逍遥法外,因为网民不是“化外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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