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这样的事,牛排馆有责任吗?
苍南新闻网9月29日消息:日前,我县的徐女士反映,她不慎将手机遗失在牛排馆里,次日去取时被告知手机遭窃,而落网的小偷则声称将手机丢弃了。徐女士说,这笔损失该不该由牛排馆赔偿?
徐女士说,9月13日晚,她和两名同事前往龙港泰安路黑旗牛排馆消费,不慎将苹果手机遗失在店内,第二天徐女士赶到店里取手机时,店方表示确实有服务员捡到手机并上交收银台保管,但当晚牛排馆遭窃,手机被盗。店方报案后,警方估价总损失约在两万元左右。
案件当天即被破获,店方追回了大部分财物。小偷供认,前不久在该店上班被开除,心有怨气,盗窃时以为手机是老板的,就丢进河里。徐女士说,“手机保管在店里,被盗又是由于前员工和店方的矛盾引起,商家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该店负责人周先生表示,当晚服务员捡到手机后无法打开和联系失主,只好交至收银台妥善保管。遭窃是突发状况,他认为盗窃一事中,店方也是受害者。鉴于此事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提议按照目前市值估算该款手机的价值,补偿给予徐女士500元的牛排消费券。目前,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公司部专职律师薛进军认为,本案的实际侵权人是小偷,应对徐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牛排馆作为公共场所,其管理者对客户遗落的物品具有妥善管理义务。牛排馆有无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正是餐厅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若未尽到管理、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谓补充责任是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人对不足部分承担的责任。结合本案,服务员在发现徐女士遗落的手机后,将手机交至收银台保管,已尽到妥善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宋赛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