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三条道路9月22日起实行单向通行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公 告
为维护县城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等规定,决定从2013年9月22日起,灵溪镇三条道路实行单向通行。塘北路金乡路口至东仓路口路段实行机动车由西往东单向通行;河滨路东仓路口至公园路口路段实行机动车由东往西单向通行;厅基巷玉苍路口至河滨路口路段实行机动车南往北单向通行;上述路段禁止机动车违法驶入,全程电子监控抓拍。
特此公告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