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新机制严管“三公”消费
上半年纠正违规行为18起 退回资金81730元苍南新闻网8月28日消息:今年以来,我县通过建立管理联动、动态监管、追责公示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三公”消费监管,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全县通报违反“三公”消费管理规定单位16个,纠正违规行为18起,退回违规资金81730元。
我县依托监察、财政、审计三家部门,以“资源共享、协调配合”为原则,建立“平台共用、信息互通、力量互持”的“三公”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同时突出科技手段,利用数据系统和分析平台,实行单位“三公”行为及经费支出的动态监管。利用财政预算编制系统,结合前三年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特点,对经费预算分季设置红色警戒线,对季度经费使用超过警戒线的单位及时发放预警通知书,要求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利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审计分析系统,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数据异常现象进一步深入调查。同时建立公车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公车运行轨迹进行分析,对轨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处置。建立公务接待行为数据库和公务接待回访制度,收集公务接待单笔细节,针对发现的接待异常现象,对被接待单位及个人进行事后回访。
此外,我县还强化结果运用,严格纪律约束,对违反“三公”消费管理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将“不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奢侈浪费的”行为纳入“苍南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范畴,按照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三公”消费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从严追究责任。实行“三公”消费管理情况年度积分管理,对“三公”积分排名末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同时有关单位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建立“三公”消费行为违禁曝光台,下发督查通报,实名曝光违规行为及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营造舆论氛围,增加“三公”消费行为监管的社会影响力。(通讯员 高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