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范围扩大 民办医疗机构入列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12日消息: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民办医疗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民办医疗机构都应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除离退休职工、外方及港、澳、台方人员外,其余在职职工均应列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制范围。
通知对民办医疗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标准、建缴程序、政策支持和行政措施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通知,各民办医疗机构要在10月底前向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对逾期不办理缴存登记的,卫生主管部门将在评先评优等考核方面给予限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通讯员 林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