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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翻墙盗窃 用于上网花销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11日消息:想到网吧上网,苦于没钱,怎么办?十四岁少年竟然翻越阳台盗窃邻家黄金首饰及现金,8月7日,贵州籍罗某涉嫌盗窃被我县警方处罚。

8月1日晚上,罗某呆在其姐姐租住在龙港镇西一街民房四楼房间,想外出到网吧上网,口袋又没有钱。罗某正在苦恼时,突然想起仅一间之隔的邻家五楼后间经常未锁门,不妨溜进去“找点钱”。罗某来到了五楼阳台,果然邻家五楼后门没有上锁,在阳台上的一条宠物狗也没有叫唤。罗某就翻过阳台矮墙,溜进相隔一间的邻家五楼。罗某在房间里东翻西找,从洗手间化妆台抽屉里盗走一条黄金坠子和一条黄金手链,还盗走了现金155.5元。

罗某把所盗现金用于上网等花销,把黄金坠子和黄金手链交给他姐夫曾某卖给了一家金店,共卖了3250元。而实际上,当年,事主刘某购买两件黄金首饰共花了5000元。

罗某谎称两件黄金首饰是他从网吧里捡来的。起初,曾某还不相信,罗某一口咬定是捡来的,曾某也就相信了。

8月7日,警方顺利破案,罗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其姐夫曾某知情后,主动向事主赔偿5000元。(通讯员 薛建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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