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经县政府同意,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决定于2013年8月6日到8月15日期间,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为缓解当前旱情的夏季人工增雨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作业时间:2013年8月6日—2013年8月15日。
2. 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在苍南县桥墩镇玉苍山半山腰(石龙村)、矾山镇昌禅社区桦岭头作业点,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3. 作业使用设备:BL-1型人工增雨火箭。
4. 如果发现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5. 意外情况请与县人影办联系。
人影办联系电话:64706817;人影办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17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