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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一拖再拖 卖方拒退订金——工商帮忙讨回全部款项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7月22日消息:消费者唐先生向卖家订制一台竹帘编织机,没想到卖家将交货日期一拖再拖。最后唐先生要求终止合同,退还预付款,但双方一直协商不下。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卖家退还了唐先生全部预付款,共计20000元。

今年6月初,在江西做生意的唐先生因扩张订单的需要,与龙港镇某配件批发部订制了一台价值38000元的竹帘编织机,双方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中写明要求6月10日准时交货,随即,唐先生预付了20000元订金。眼看交货日期临近,该配件批发部未定做完成该机器,便借口把时间一拖再拖,最后双方约定交货日期为7月6日。然而唐先生还是未能及时拿到定做的编织机。此时,该配件批发部又承诺于7月8日将机器交到唐先生手中,但是唐先生不相信配件批发部的承诺,提出终止合同,退还20000元预付款,并赔偿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该配件部以机器即将完工为由不予退款,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唐先生投诉至该分局12315工作站,请求帮忙维权。

接到投诉后,该分局、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按照合同上约定,该配件批发部未能及时交货,并把时间一拖再拖,唐先生确实可以要求退还所有预付款,但合同未提及投诉方的误工费。配件批发部认为该机器只需再过两天就可以交货,如终止合同自己将遭受巨大损失,不愿按合同约定执行。于是,调解人员对该配件批发部进行了教育,配件批发部同意终止合同,全额退还唐先生20000元预付款,圆满解决本次纠纷。(通讯员 华志 金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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