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假证骗贷5万 俩被告获刑又罚钱
苍南新闻网7月18日消息:近日,县法院对持伪造产权证明诈骗贷款的被告人吴某、金某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并责令被告人吴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23500元返还被害人。
据了解,2011年,金某以自己名义帮吴某向钱库镇一家担保公司借款三万元。借款到期后,却无力偿还。2012年1月6日下午,吴某、金某经预谋后,携伪造的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至我县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用上述假证作抵押,向该信息服务部贷款50000元,金某以吴某妻子项某的名义在合同上签字。当日,该信息服务部扣除利息后汇给吴某、金某48500元。后被告人吴某分三次共支付利息5000元。吴某从这笔贷款中取三万元让金某还给钱库镇的担保公司。案发后,被告人金某退出赃款2万元,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金某的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金某结伙用伪造的房产证、土地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惟翋 苍轩 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