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电鱼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7日消息:6月26日,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处理了一起电鱼案件。
当日上午10点左右,杨某在赤溪镇北岙内溪流非法电鱼,被当地民众扭送至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将此案件移交给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执法大队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未经批准使用电力捕鱼的,在内陆水域处二百元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罗鹏雷 赖连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