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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物间内存“枪弹” 无知村民触刑律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5日消息:把自己家中的小储物间当成了“枪弹库”。日前,我县两村民因喜欢打猎而在公安机关开展的“治爆缉枪”行动中栽了跟头,均因私藏枪支、弹药,被当地警方依法刑拘。

现年36岁的许某,系桥墩镇人,向来喜欢打猎,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枪支。2008年3月份的一天,一朋友带了一把猎枪邀其上山打野猪,许某欣喜不已。此后,许某便时常跟朋友到桥墩周边的山上打猎。2010年的一天,许某去探望因病住院的朋友,并向他借枪。朋友在弥留之际,将隐藏在家中的一把猎枪和一把气枪连同一批弹药一起送给他。朋友还叮嘱许某,平时打小的猎物用气枪,遇上大猎物时才用猎枪。许某从朋友处取得枪支、弹药后,偷偷藏在位于桥墩镇南湖村的家中二楼卫生间上的储物间里。

去年10月份的一天,许某非法携带猎枪在桥墩镇一溪边丛林中打猎,因枪支走火,打中自己的左大腿。受伤后,许某将该枪就地隐藏在溪边的丛林中。直到今年2月份伤愈后,许某将之前藏放在溪边的猎枪非法携带回自己家里。6月16日上午,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到可靠线索,称许某家中私藏枪支、弹药。当天下午,民警在灵溪将许某抓获,后在其桥墩的家中起获了猎、气枪各一支,及一袋疑似黑火药、若干钢珠、5发猎枪子弹、1402发铅弹。

无独有偶,当天下午,民警在辖区排查时,与在灵溪镇观美社区三联村自家门前晾晒子弹的兰某不期而遇。随即,民警将其控制并在其家中查获猎枪一把、子弹10发。后经鉴定,许某、兰某所持有的两支猎枪均为枪支。

6月23日,许某、兰某均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我县警方依法刑拘,两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罗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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