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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再发暑期教师办班“禁令”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19日消息:针对在职教师暑期带班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县教育局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2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中小学在职教师暑假期间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或到其他培训班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办班的行为,并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对违规者的处罚措施进行了加码。

据了解,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温州市教育局曾于3月份出台了《关于严禁教师有偿家教等有关规定》,不仅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进行了认定,还出台了多项处理意见。意见规定:被学校查处的,视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扣发当年绩效工资;被市、县(市、区)教育局查处的,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视情给予解聘、辞退或除名;对中层干部以上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学校多次被查处的,将视情对校长给予诫免谈话、取消评优评先、免职等处分。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与每位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并在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周”活动。(通讯员 祝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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