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盗窃车辆 龙港销赃栽了
苍南新闻网5月26日消息:有盗窃前科劣迹,还嫌上班工资太低,又干起了老本行,在灵溪镇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开往龙港镇销赃时,被龙港警方岗亭值守人员截个正着。日前,在灵溪镇某酒店务工的云南籍男子江某涉嫌盗窃被行政拘留。
江某,今年20岁,云南昭通市人。2011年12月份,江某涉嫌盗窃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个月。刑满释放后,江某在灵溪镇某酒店上班。过惯了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日子,江某很不适应酒店工作,而且大脚大手惯了,一二千元工资根本就不够花。最近,江某又把心思放在“老本行”上,准备再大干一场。
5月19日21时许,江某从酒店员工宿舍出来,一路寻找作案目标。当行至康乐路某网吧时,江某看到网吧楼梯下停着数辆电动车,其中一辆绿佳牌电动车还没有挂锁。江某上前用力掰断车头龙头锁,把车子推出一段路后,又用搭线方式启动车子。
江某驾车从灵溪镇开往龙港镇,准备在龙港城内进行销赃。
“你好,请下车接受检查。”在龙港镇西一街治安卡点前,江某被值守人员拦住盘查。眼看就会露馅,江某慌忙弃车逃跑。但为时已晚,没逃出几米,江某即被值守人员擒获。面对民警质疑,江某对盗窃电动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查,江某所盗车辆系绿佳牌电动车,是车主花1000多元购买的二手车,当晚车主在网吧上网出来后发现车子不见了,也没有报警。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不出一小时车子居然失而复得。(通讯员 薛建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