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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失窃 员工自盗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20日消息:刚到灵溪某美发店上班三天的员工刘某,利用工作之便,将老板的苹果4S手机盗走。日前,“家贼”刘某被我县警方刑拘。

5月11日上午,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到李某报案,称自己放在美发店内的一部苹果4S手机于5月10日晚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紧张的调查工作,5月14日下午,民警发现李某美发店员工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令李某大为吃惊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刚到自己美发店上班三天的女员工刘某。原来,5月7日,现年19岁的文成县女青年刘某到李某经营的美发店当洗头工。

5月10日晚7时许,刘某发现收银台抽屉内放着女店主李某的苹果4S手机,便起了贪念,想将这个苹果手机占为己有。于是她趁别人不注意之机,将手机关机后,放自己上衣口袋,然后又到后门将手机卡取出。当晚9时30分许下班后,刘某来到男朋友的住处,谎称自己捡到了一个苹果4S手机,叫其帮忙保管,直至5月14日下午被民警查获,所盗手机也被缴获。

经查,刘某曾于2012年12月,因盗窃被温州市鹿城警方处罚。(通讯员 罗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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