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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月开幕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8日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8日电(胡耀刚)5月17日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月在苍南开幕,2011年5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苍南县设立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这是浙江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开展浙台经贸交流合作的第一个省级平台,也使得苍南从“长三角”末梢跃升为“海西”桥头堡,拉开了苍南“融入海西、对接台湾”的序幕。

两年来,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坚持以国家“双海”战略为指引,深入实施县域“双海双区”战略(打造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海西”经济发展先行区),围绕建设“国家级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平台”这一发展目标,打造“四大国家级平台”的战略定位(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国家级对台贸易口岸、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先行先试,各项开发建设有序推进。目前,合作区基本建成内外交通畅达的综合交通网络,用地空间不断拓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县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了以龙港新城、灵溪新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等三大产业集聚核心平台大开发格局,推动了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良性互动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苍台交流合作,增强台商投资信心,持续地推进两岸经贸交流与人员往来,推动两岸经贸、文化、学术、文艺、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再上新水平。苍南县积极发挥苍台两地同根同源的优势和特色,以举办经贸交流活动月为载体,开展“两岸(苍南)杨府侯王信俗文化交流会”、“第二届浙台(苍南)妈祖文化节”、“浙台(苍南)少数名族文化交流活动”、“邀请部分驻华外交使节及夫人参加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展示苍南跨越海峡、东引台资,带来了提升发展新成就,促进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建设发展。

随着苍南积极申请霞关港列入国家第二批对台小额贸易实行更加开放政策试点名录,开通对台海上客货直航,贸易合作与人员往来大幅度提升,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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