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老手“四进宫” 被捉声称愿赔钱
苍南新闻网5月14日消息:农宅频频遭盗,嫌犯是盗窃老手,曾因盗窃三次被判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又连续作案5起,这次被警方抓获时,竟然还称“我愿意把钱赔给那些被偷的人”,5月13日,在龙港频频作案的四川珙县籍犯罪嫌疑人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第四次蹲进班房。
刘某,现年39岁,曾先后三次在苍盗窃作案被判有期徒刑。最初一次是1999年,最后一次盗窃作案是在2012年3月份,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于当年9月份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刘某回到老家呆了一段时间,仅仅过了一个春节,刘某贼心又蠢蠢欲动了。俗话说:贼摸老路。刘某在今年3月份从老家来到龙港,先后又盗窃作案5起,价值约2万元。
刘某盗窃作案目标选择在治安防范相对薄弱的乡村农宅,采取撬窗入室作案方式,盗窃电动车、残疾车、电饭煲等财物。
针对近期多起农宅盗窃警情,龙港公安分局迅速侦查破案,重点加强对辖区城乡结合部位的治安排查,并于5月13日下午在龙港涂厂村将刘某抓获归案,当场缴获被盗残疾车1辆和赃款2800元。
据交代,刘某伙同小军(化名,另案处理)窜至龙港乡村农宅盗窃作案,两人分工明确,一人望风,一人下手,使用钢盘钳、液压钳等作案工具破窗入室盗窃,先后盗得4辆电动车和三轮车、残疾车、自行车各1辆、电饭煲等财物,就近销赃后平分赃款。
当日所缴获的残疾车是刘某两人盗得后留为己用的,刘某给了小军1200元。为了掩人耳目,刘某给车进行“整容”,车身原本是上白下蓝,刘某将其进行重新喷涂成全部蓝色,还把坐垫换掉。(通讯员 薛建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