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5月6日消息:两年前,一场交通意外致使蔡某全身瘫痪,却又在事故认定之后索赔无门。最近,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蔡某的申请,帮助他成功得到赔偿。
据了解,2011年10月15日傍晚,江苏常某将一辆重型货车车头向东临时停放在苏州市相城区青龙村事故路段,未开启警示灯。当天18时11分,我县的蔡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路段,撞上了苏某的大货车而受伤倒地,其摩托车部分损坏。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相城大队作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认定蔡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常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不幸的是,蔡某因这起交通事故而全身瘫痪,支出了一大笔医药费,但由于常某远在江苏,蔡某一再索赔遭拒,诉求无门,无奈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帮助。
县法援中心受理了蔡某的案件,并指派一律师办理该案。蔡某的代理律师多次往返苏州为蔡某的案件而奔忙,最终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常某驾驶的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强制险和商业险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蔡某本起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25.5万元,定于今年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被告常某在保险理赔限额外一次性赔偿蔡某本次事故其他损失共计人民币5148元,蔡某顺利领到赔偿款。(记者 惟翋 通讯员 陈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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