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网追踪:公职人员醉驾,为哪般?
温州网4月27日讯 这两天,有关温州公职人员醉驾的消息不断。4月26日,有消息称,温州某机关单位人员醉驾被拘。之后,又有网友称“吴局长,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前天上午,温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对人大代表朱某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朱某也是一名醉驾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频频醉驾被抓引发网民热议。
醉驾,交警执法更严格了?
“这里得表扬温州交警严格执法。”、“这样高级别的都被拦下来,市区的交警就是不一样。一般来说,关上车门,打几个电话,结果会不会不一样。”网友这样说。
记者了解到,2012年温州市纪委就出台一份细则,叫《温州市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分办法(试行)》,约束对象是温州市全体党员、机关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据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处分办法可能是全国最细的,根据4种不同的情形给予相应的处分,最严重的可开除党政公职。“没有统一的标准,党员干部酒驾处理就无法平衡,这显得不公平。”纪委的人员表示。
脑塌了,这年头还酒驾?
“做事不拘小节者,总会出事。常在河边走,迟早要湿鞋。”、“很多基层官员就这样完蛋了”、“真是脑塌了,这年头还酒驾!”更多的网友对醉驾,尤其是公职人员醉驾表示了愤慨。
对于公职人员醉驾,许多网友的态度是“不能以身作则还当干部,怎么服众,以后谁来遵守交通规则”。截止2012年11月,温州党员干部因酒驾共被处理50多起。梳理近年发生的公职人员醉驾,副县级的干部并不多,对于为什么醉驾,很多人都很糊涂。
醒醒吧,醉驾的人们
此前,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大队长因醉驾被判拘役开除公职。法庭上胡的陈述是:“我对不起我的领导,对不起他们的教诲和栽培,这个案件一出,意味着我警察生涯的终结。我希望各位以我为鉴!”醉驾公职人员朱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醉驾一事后悔不已。
可惜没有后悔药,不管官位多高,荣誉多大,人大代表也好,副局长也好,醉驾就落马。记者了解到,《温州市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分办法》对醉驾有四种明确的规定,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一般人员,不凡看看这四条。
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被处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党纪给予警告处分,或政纪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被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党纪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或政纪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被作出相对不起诉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纪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政纪给予撤职处分。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党纪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纪给予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