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4月1日消息:龙港某校初三学生林某,因女朋友包某被同班男生陈某欺负,先是找人警告陈某,还把陈某拉进厕所殴打,结果把对方打成轻伤。现双方就民事赔偿做了调解,林某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据林某说,他的女朋友包某是同校初二级女生,包某向林某“投诉”,称其同班同学陈某欺负她。林某听后很是生气,就找人质问并警告陈某不许再欺负包某。事后,陈某一直耿耿于怀,有一次在半路上责骂了林某。
去年5月19日下午,林某在校园里看到陈某,双方翻起了“旧账”。林某把陈某叫到男厕所,质问陈某有没有欺负他女朋友包某,当陈某说“有”时,林某就“啪啪”给了陈某两记耳光,还用自己膝盖蹬顶对方身体。经鉴定,陈某伤势为轻伤。
接到报警后,龙港公安分局迅速开展调查,林某被批刑拘在逃。一个多月前,林某父亲主动找受害人父母协商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
今天,林某走进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面对民警质问,林某如实交代了殴打过程,并表示十分后悔。他说,当是只是十分生气,也没想到打几下竟造成这么严重后果,给受害人陈某及其家属、自己父母造成伤害。现警方对林某予以取保候审。
正所谓:花季少年读书时,莫误光阴空虚度。惹事生非不应该,害人害己悔已迟。(通讯员 薛建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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