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3月26日消息:3月25日,我县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员培训会,对新制订的《苍南县2013年第三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进行通报及业务培训。
据了解,《办法》规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对象为全县12个乡镇、87个社区及工业园区、县城新区和铁路指挥部三个功能区,分工贸型和生态型两类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治四乱、保清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四边三化”和“垃圾河、黑臭河”整治工作等三部分。我县将成立由县整治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组成的考核队伍,实行千分制,采用每月一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
另外,每次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并报送县四套班子领导,反馈给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记者 王姿 实习生 叶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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