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3月19日消息:在街头巧遇刚刚盗窃车辆得手的狱友,遂以低价购买了这辆赃车,殊不知,不仅800元购赃费打了水漂,自己还因购赃再入班房。日前,平阳籍聋哑男子温某涉嫌购买赃物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温某现年33岁,聋哑人,去年1月因盗窃罪被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半月。昨天,温某在龙港镇人民路与海港路一带转悠,刚好遇到一位四川籍狱友陈又道(化名)。当时,温某看到狱友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电门锁被撬掉,电源线是搭接的,这个陈又道以前就是因为盗窃入狱的,温某知道对方所骑的电动三轮车是偷过来的。说来也巧,温某也刚想买一辆这样的电动三轮车用来载货,两人讨价还价一番,温某就以800元的低价从对方手中购来车子,按市场价约2500元。
温某把车子停放在附近一家网吧前面,用U型锁锁好车子,之后回家睡觉。次日8时许,温某骑着车子到龙港购物中心方岩街时,被路面公安巡逻人员查个正着,被“请”进了公安局。(通讯员 薛建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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