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3月14日消息:一窃贼曾因盗窃等犯罪三次被判刑,但不知悔改,出狱后又干起了“老本行”。该窃贼极为狡猾,居无定所。县公安局民警几经侦查,终将其抓获。日前,该犯罪嫌疑人郭某被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郭某自2004年以来,曾因涉嫌盗窃三次被判刑,2011年7月出狱后,因郭某好逸恶劳,又干起老本行。今年3月份,矾山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案,称其停放在家门口的电瓶车被偷。接警后,矾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并初步确认郭某身份情况,进行查捕。后经多日努力,民警终于在矾山街上找到了企图再次作案的郭某。从郭某身上搜到了撬棍等作案工具。经审讯,郭某供认了自己于3月2日 8时许在矾山镇王家洞居民区盗窃一辆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现郭某被刑事拘留。
在平阳县鳌江镇打工的其妻陈某得知丈夫因为盗窃再次入狱的消息后,感到非常惭愧和难过。为了减轻丈夫的罪行,3月13日,陈某主动联系电瓶车主卢某,表示为其夫向他道歉,并专程从平阳县鳌江镇赶到矾山派出所,代夫赔偿失主损失3300元。失主卢某接受了陈某的道歉.并表示了对郭某的原谅。(通讯员 邱新福 陈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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