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3月11日消息:日前,县公安消防局对龙港镇万通大酒店存在严重消防隐患问题,予以临时查封处置。
今年元宵节“零点”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龙港镇金钗街90号的万通大酒店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第七层、第八层喷淋被拆除;室内消火栓、喷淋没水等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该酒店第七层、第八层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查封日期至2013年3月25日17时为止。查封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早日解除查封。(消防)
【编辑:李甫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