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2月26日消息:日前,我县一名在校高中生因替友“教训”他人,将他人殴打致伤,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刑拘。
在某中学上高中的林甲与同学吴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林某对此怀恨在心,便叫来朋友林乙,让其找机会去“教训”吴某。2月7日中午,林乙得知吴某在灵溪镇一网吧内上网,于是便来到网吧,将吴某骗到附近一小巷中,持砖头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轻伤后逃离现场。接报后,灵溪中心派出所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并于2月24日将林乙抓获归案。落网后,林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林乙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我县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罗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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