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月31日消息:我县一19岁青年好逸恶劳,以借手机打电话为名,一个月内先后从朋友处盗窃得3个“苹果”手机。今天下午,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我县警方刑拘。
1月28日,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到林某报案称,当天被朋友刘某以借手机为名,盗走一部“苹果”手机,价值约4000元。经了解,朋友刘某当天下午从马站来到灵溪找其游玩。两人在逛街的过程中,刘某称自己手机没电便提出借其手机打个电话,林某不加思索便将自己的“苹果”手机借给了他。岂料刘某拿了手机后便走进小巷,不一会儿便就没了踪影。此时林某才意识到情况不对,找来电话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那头传来都是“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次日,林某多方联系查找,但刘某却一直杳无音信。无奈之下,林某只好向警方报案。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布控,民警于1月30日晚在灵溪镇河滨东路将刘某抓获。
经审讯,刘某对自己以借手机为幌盗窃林某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当天盗窃得林某的手机后,当晚就以1800元的价格销赃。他还交代了2013年1月初以来,先后以同样的手段,从朋友处盗窃得三部苹果手机,低价销赃后,所获赃款均已挥霍一空。(通讯员 罗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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