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苍南县2013年度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列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4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为加强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温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公安派出所上报,县公安局审核后,确定灵溪镇快乐商务宾馆等1042家单位为苍南县2013年度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列管单位。各派出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列管单位的监管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附件: 苍南县2013年度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列管单位名单.doc(点击下载)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