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2月30日消息:近日,上海苍南商会举办法律专场讲座。邱律师主讲《当前形势下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救济》。该商会会员共6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并与邱律师进行互动。
上海苍南商会法务部副部长邱世枝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从业经历,围绕《当前形势下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救济》这一主题,穿插实例,深入浅出地从展开本场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家对相关法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守法经营意识,对有效防范和规避经营管理中突出的法律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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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我公司与客户一般为滚动交易,我们划账给客户。针对一些客户我们会要求对方提供自然人担保。这个担保人一般是老板或是老板娘。有时会碰到夫妻只有一人肯签字。像这种情况,最后一旦发生纠纷的话,公司进行起诉的话,能不能将未签字的另一方追加为被告?”
邱:“一般是可以的。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分居两地,感情纠纷。”
问:“是否可要求保全另一方财产?”
邱:“可以,但要查清是否非婚前财产。建议引入公司保理公司,转让债权,降低回款风险。”
2、问:“公司进行家族企业改革,向连锁加盟企业发展,在外人加入原有团队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要做些什么样的防范措施?”
邱:“家族企业转型问题,依据我国《公司法》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多为上市公司、公众公司。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两合’公司,资合人合,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家族企业,强调资合和人合。引进股东时要注意,人要合得来。引入新股东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认钱不认人,是‘资合’公司,有钱就是股东。家族企业在引入新股东时一定要注意新股东的人品,在设置投资协议时,注重程序,注意‘前进挡’、‘倒车档’、‘刹车档’”。预先解决公司壮大时该怎么办,合作不好时该怎么退等现实问题。”
3、问:“本人负责公司的部分法务工作,提的问题是操作层面的问题。之前本公司碰到一个案例,有客户欠我们钱,但是后来人跑掉了,我们查封了他的车子,但是这个车子也找不到了。现在上海车牌的价格在节节升高的,当时向法院提出是否能执行车牌。法院称找不到车子无法执行。就这一问题想咨询邱律师的意见。”
邱:“要看车牌具体管理,如车牌能流转,就能执行。”
问:“如法院不予执行,是否有其他途径?”
邱:“找出有关规范,向法院提一个建议书应就可以执行。在中国任何财产表现在法律上就是一种权益,这种权益是可以替换为现金的。” (叶青忠)
【编辑:李甫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