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2月17日消息:为缓解企业融资难,近日,县金融超市出台《房地产顺位抵押实施办法》,对房地产实施顺位抵押贷款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并分别对中介机构、登记审核、公证、抵押登记、备案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顺位抵押贷款,俗称“二次抵押”,是指将已做抵押获得贷款后的房产,其市场价值大于所抵押债务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贷款。《办法》中规定,顺位抵押房地产评估,估价日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可不需重新评估,超过三个月的均要重新评估;借款金额的确认,原则上按银行最高额合同借款余值部分的50%,最高不超出70%;顺位抵押借款到期日不超过第一次抵押银行贷款到期日。同时,《办法》要求,金融超市各部门及入驻中介机构对办理过程的每个环节,必须仔细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合规合法,不应使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
据统计,截止12月13日,县金融超市自然人借出登记77笔,合计5911万元;借入需求登记85笔,合计5525万元;成交登记32笔,合计1920万元,借贷成功率32.5%。据相关人士分析,预计今后成交业务量将会急剧上升,县金融超市对解决民间资金出路问题,提供了一个阳光化、规范化运作的服务平台,有效地防范与控制民间借贷风险。(通讯员 吴守如)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