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2月11日消息:贼喊捉贼,盗窃老板的车,却陪老板去报案。2个多月时间下来,他没有暴露,却因装了新的车号牌,被苍南交警一眼识破。
我县本地人杨某,化名“赵某”,在平阳一印刷厂上班,因为会开车,并持有名字为赵某的“驾驶证”,经常替老板开车办事。
9月7日,杨某偷偷将车开回苍南老家,并告知老板,车被盗了。老板十分信任杨某,让杨某一起到派出所报案。接下来,杨某仍像往常一样上班。
11月份,他在龙港办了个假的空号牌装上,当成自己的车到处开。不料,正是这崭新的车牌,暴露了疑点。
12月6日,灵溪交警中队驻火车站执勤人员发现,前方有辆号牌为浙CDY355的白色轿车,车身有点旧,可车号牌却十分崭新,很可疑。于是执勤人员用手中的警务通查询该车牌信息,没有查到该车牌登记信息。执勤人员第一时间反应该车应为套牌车。
执勤人员立即上前进一步查证,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该驾驶员没能提供行驶证,只提供了一本驾驶证,证上的名字为“赵某”,2011年取得驾照。
经进一步核实,交警发现,该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与驾驶员身份不符合。该男子真名为杨某,灵溪过港村人,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他所提供的驾驶证属于假驾驶证。再通过一系列详细的核查比对,执勤人员还发现,该车原来是一辆被盗车辆,原车牌号为“浙CV53**”,车主是林女士,平阳人。
目前,杨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先行被苍南交警处以20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520元。杨某又涉嫌盗窃案已移交平阳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通讯员 章文雅 魏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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