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2月10日消息:近日,县工商局出台《规范三级巡查办案机制规定》,固化以责任区干部、巡查队、经检大队的三级巡查办案模式,以更好地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需要。
据悉,一级巡查获取的案源信息,报送办案机构负责人,由办案机构组织二级巡查,需要经检大队协调的,由经检大队组织三级巡查。同时,经检大队定期派员指导一、二级巡查人员,根据案件查办需要,实行经检大队与基层单位临时互换执法人员参与案件查办,及时把经检大队办案经验带到基层单位,让基层单位执法人员参与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办,实现三级巡查人员资源的有效融合,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技能。(工商)
【编辑:李甫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