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推行“阳光检务”
苍南新闻网10月31日消息:为深化检察改革,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日前,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开放日”等一系列措施,推行“阳光检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县检察院开始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采取请进来的方式,依法集中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内容,加强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建立长效机制,将“检察开放日”定为每年一次的“固定动作”。同时,县检察院秉持“监督者更需要监督”的执法理念,主动聘请了10名关心检察事业,有一定法律知识,能够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督。
据悉,自2010年起,县检察院在全县各乡镇设立了36个检察宣传栏,用于宣传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该院门口设立检务公开栏,公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定期更新与维护,让群众及时了解检察工作。
此外,县检察院还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法制进校园(社区)等活动让检察工作走进人民群众生活当中,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水平。(记者 陈薇拉 通讯员 林贤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