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竞标对手发百万“红包” 8名不法商人串通投标被判刑
苍南新闻网10月19日消息:为获得一个造价近亿的工程项目,开标前,吴某等人给竞争对手派发了百万的“红包”,使竞标对手或妥协或弃权,吴某等人如愿中标。日前,吴某以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涉案人吴某、胡某、刘某等7人以相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高额罚金。
据了解,2008年11月,龙港某建安工程发出招标公告,经商的苍南籍吴某、温某和湖北籍胡某,认为该工程有利可图,就商量参与投标。“若按正常程序投标,中标的概率很低”,吴某提议三人合股,买通其他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挂靠人),对该工程进行串标,三人一拍即合。吴某和胡某分别挂靠了3家和4家建筑企业,并报名参与了前期的建造资质审查。
资质评审后,胡某挂靠的建筑公司入围了3家,吴某挂靠的企业没有入围。于是,吴某等三人想方设法让胡某挂靠并入围的建筑单位中标。他们约定,若胡某中标,需拿出约4%的中标金额分给吴某和温某。
工程定于2009年2月开标。开标前几天,正值农历春节,吴某等人开车载着100多万现金,给其他入围建筑单位的挂靠人李某、陈某、钱某、杨某、张某等人挨个发了红包。于是,在有权参与竞标的25家建筑单位中,吴某等人掌控了其中24家。他们从中选出其中8家,设计了投标书,并向招标单位交付了保证金。竞标当天,胡某挂靠的浙江省某建工集团中标,中标价95979911元。
经 群众举报,2011年4月,吴某等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7月,县检察院对蓄谋串标的吴某、胡某、温某等3人以及参与串标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李某、陈某等5名建筑公司挂靠人以串通投标罪依法提起公诉。县法院于日前开庭审理,并作出上述判决。(惟翋 苍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