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9月25日消息:花几万块钱买的渔网不符规格,本想拿此事跟店家说清楚,不想言语间起了冲突,气不过竟一脚踢坏了店门玻璃。日前,我县警方以故意损毁财物罪对渔民杨某处以5日拘留。
杨某和叶某均是舥艚人,两家合伙以捕鱼为生,于今年7月份在龙港镇龙洲路的渔具店买了几万元的渔网,准备开渔后使用。可开渔后,叶某及杨某发现每次用这批渔网捕鱼时收获很少。于是叶某的老公叶某某就拿它与别人渔船上的渔网进行比对,发现自家渔网的规格与别人家的空隙大了许多,这样很容易导致鱼从网内跑掉。
于是,两人找店主李某说理,并要求赔偿,但李某表示叶某买去的渔网已经用过了,不予赔偿。
9月21日上午8时40分许,她们再次来到渔具店,叶某对李某说:“渔网640元一张,一共149张,你看怎么补偿?”李某说:“你们渔网都用过了,现在怎么给你们更换?”双方就这个事情发生争执。你一句我一句,越吵越凶,同行的杨某心里觉得气不过就用脚踢了一下店门口大门玻璃,结果铝合金大门玻璃竟被一脚踢碎了,还割伤了杨某的脚。李某报警后,舥艚边防派出所民警带走了杨某。
经鉴定,大门玻璃价值约200元,而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坏财物,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杨某处以5日拘留。(通讯员 林叶)
【编辑:李甫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