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
苍南新闻网9月19日消息:今年7月,我县响应省市号召,相继出台了规范“三公”消费管理的相关文件,对领导干部外出、会议、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进行了严格管理和监督,规范公务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段时间来,随着我县各类外出考察学习活动频繁,公务活动失序现象又有所抬头,部分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公务外出有关规定,个别单位甚至因多名领导干部外出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部分单位在公务接待上,没有严格按要求执行,假借工作之名相互请吃等情况仍有存在。为此,近日县委县政府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严肃组织纪律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按照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的外出公务活动要有实际工作需要,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包括借外出公务活动及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名义进行的各类无实质性内容或有名无实的外出活动。凡组织赴温州市以外的公务活动,必须办理离岗外出申报、审批手续,填写《苍南县干部外出公务活动审批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如未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的,除上级或县委、县政府有指令性外出公务活动任务外,一律不得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县会计核算中心和各单位财务人员也一律不予报销。经批准外出公务活动人员,在回来后须在5日内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写明参加的人员、活动的时间、途经的路线、全部费用及取得的成果。此外,公务活动中也禁止出现“经费转移”、“变相旅游”以及单位领导干部“集体外出”等现象。
除规范外出公务活动外,县委县政府还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在县域内的公务活动,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不具备食堂就餐条件的,应在指定餐饮单位按工作餐标准就餐,提倡自助餐,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被接待人数,且需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同时我县还将全面推行公务消费刷卡制度,各级财政预算单位的公务接待应严格按照公务卡消费制度刷卡消费,实行一次一结算,不得签单、赊账。严格执行公示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每月要在本地本单位公示公务接待有关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的审核把关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人员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要求,各地各单位须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会议签到制度,遵守会场纪律、保密纪律、会议通报制度,切实减少县领导陪会现象。并且各地各单位不得擅自直接邀请县领导参加各类活动,确需邀请县四套班子领导的,须报县委办或县府办审批,同意后方可邀请,并由县委办或县府办统一安排。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县领导出席活动审批制度,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对在县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确需举行的仪式和活动,应认真落实报批制度,并本着小型、务实、节俭的原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借机挥霍浪费。(记者 李静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