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加快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将分三批参与综合改革试点苍南新闻网9月12日消息:以突破与创新为使命,我县将坚持大力发展、系统改革、同等待遇的原则,针对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的政策障碍,在财政扶持、产权明晰、财产管理、政策优惠、融资投资、队伍建设、法人治理等方面全面进行制度重建,为民办教育开拓广阔的发展空间。日前,我县出台的《加快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备受民办学校关注和好评,这也标志着我县民办教育的发展春天已经来临。
继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县委县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为我县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政策保障。
据了解,民办教育是我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县教育发展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民办教育发展迅速,民办教育承担了全县1/3的教育任务。
县委县政府在实施意见中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改革试点的基本方略,深化办学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分类管理机制,探索现代学校制度,设立财政奖补资金,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保障合理用地需要,落实好收费自主权和学生的扶助政策。同时,实施意见还对建立教师社会保障和流动机制,健全教育人事代理制度,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加大师资扶持力度,促进教育专业发展,以及依法明晰民办学校资产归属,依法加强财产管理,明确推进改革步骤安排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说明。
据悉,我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将分三批参与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推进学校为19所,第二批推进学校计划50所,其余学校在第三批申报推进。(记者 方耀星 王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