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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抢劫被刑拘 两人“受害”不露脸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12日消息: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受害女子却迟迟不来接受询问,原是不愿承认招嫖“揽客”的事实。近日,我县警方已对该两名受害女子发出询问通知书。

案件要追溯到6月13日凌晨1时许,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电话报案,称其和朋友被人抢劫。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随后将两名受害人带回派出所询问。

据受害女子蔡某描述,凌晨1时至1时20分期间,她和朋友林某在灵溪镇一茶座消费后,搭乘一辆红色小车准备到灵溪镇车站时,遭车上的男青年持刀、蒙眼威胁。蔡某钱包被抢,内有现金11300多元人民币,林某的手机被抢,总计损失人民币14400元。

看似清晰的案情,经验丰富的办案民警却注意到一些不合理之处。两名受害女子,为何深更半夜要去车站?为何要搭乘自备车,而不选择更为安全的出租车?见车上另有男子,为何还要与他们拼车?莫非有什么难言之隐?

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经过积极的走访侦查,发现两名受害女子乃是两名失足妇女。抓住这一线索,办案民警再一次展开排查。

日前,三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孙某及祁某落网。原来,6月上旬的一天,犯罪嫌疑人王某“光顾”受害女子蔡某的皮肉生意时,便“惦记”上了蔡某的苹果4S手机。与孙某、祁某一商量,缺钱花的三人一拍即合。“小姐”自身也违法,不敢报警。抱着这样的心理,三人信心满满,实施了抢劫。

目前,警方已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拘,并发出询问通知书,敦促两名受害失足妇女尽快前来接受询问。(通讯员 施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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